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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 15:30
8月27日,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发布《关于优化本市新出让商品住房用地套型供应结构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主要涉及优化新出让商品住房用地中小套型住房建筑面积标准、供应比例以及加强新出让商品住房用地套型结构的区域统筹三个方面。
通知显示,根据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家庭人口结构、住房套型的市场需求以及住房建筑设计和施工等情况,本市多层、小高层、高层建筑的商品住房中小套型住房建筑面积标准分别调整为100平方米、110平方米、120平方米。提升住房套型配置均衡性,引导套内空间合理布局。
原则上,中外环间区域不低于70%,中环以内区域不低于60%,新城和南北转型重点区域不低于60%,外环外其他区域不低于50%。继续将新建各类商品住房用地中配建的5%保障房和15%自持租赁房等纳入商品住房用地套型结构统筹范围。根据市场主体住宅产品适销等情况,符合《关于进一步完善上海市详细规划实施深化的工作意见》中所列住宅套数调整适用情形的,结合统筹实施方案,可适当弹性调整。
通知要求要加强区域协调,相关区(管委会)可根据城市总规、单元规划,对拟规划用作商品住房的地块按照建筑面积总量不变原则,统筹中小套型商品住房;新出让的商品住房地块在一定时间内做好项目统筹平衡;具体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在土地出让合同中予以明确。
此次发文是为落实今年5月27日发布的《关于优化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即“沪九条”),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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