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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三孩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优先发放,购首套房额度上浮20%

2022-07-29 16:49

7月28日,记者从浙江省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善丽水市生育配套政策,在落实国家三孩生育政策中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支持推进“浙有善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浙建〔2022〕7号)文件精神,丽水市出台若干落实“浙有善育”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

新政显示,自2022年8月1日起,三孩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上浮20%。同时,三孩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纳入轮候,优先予以发放。此外,三孩家庭市场租赁自住住房的,提取限额上浮50%。

按照要求,上述所指的三孩家庭,为同一对夫妻在2021年5月31日(含)后生育三孩的职工家庭(以出生证载明时间为准)。

今年4月,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为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精神,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自住住房作用,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丽水市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

通知明确,提高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双缴存职工最高限额由50万元调整为70万元,单缴存职工最高限额由25万元调整为35万元。同时,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降为20%。

通知还指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由“最长不超过20年”调整为“最长不超过30年”。现役军人配偶在丽水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双缴存职工计算最高贷款额度。

来源:澎湃新闻
编辑:本站编辑
标签:浙江丽水,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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